{{ $t('FEZ001') }} 莊麗琴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臺北市「11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甄選簡章」第四次公告
報名資訊:
(一)職稱: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。
(二)資格條件:具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2年12月31日前核發之 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合格證書,或103年1月1 日以後核發之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高級以上 合格證書者。
報名日期:自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10日下午5時止(逾期恕 不受理)。
甄選名額:不限族別1名、阿美族1名、布農族1名,共3 名。
詳閱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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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5-0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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