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莊麗琴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(一)目的 1、提供有意投入雙語教育的教師瞭解明確的英語能力指 標。 2、建立雙語教師的專業形象,打造本市雙語教學品保機 制。
(二)實施對象: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現職教師。
(三)申請資格:詳參附件第1~3頁。
(四)實施期程:自計畫發布日起實施。
(五)申請方式 1、申請人應於每年度1月1日至15日及7月15日至30日備齊 文件(附表3、附表4),寄送至本市雙語推動辦公室 (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)。 2、本市雙語推動辦公室應於收件後,統一籌組專家小組 進行審查,並於收件後1個月內完成核定及證明書核發 (附表5)。
(六)激勵措施 1、具本市核發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之教師且於學校具有 教授雙語課程之事實,由本局專案協助減授課或超鐘 點2至4節。 2、具本市核發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之教師,得從優申請 本市年度推動國中小雙語課程及幼兒園英語融入教學 績優個人評選,核發個人獎勵金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12-28|
{{ $t('FEZ005') }} 208|